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
日期:2019-03-13 14:22:27  发布人:评建专题  浏览量:127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

(教高厅〔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部决定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并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新建普通高等学校建设情况,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高等学校合格评估计划;依据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要求,认真指导学校开展评建工作;深入研究合格评估专家组考察意见,全面检查学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参加评估的学校要充分认识合格评估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调研工作纪律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30号)要求,在评估期间,保持校内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教育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010-66096713 010-6609782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评估处 100816),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估对象与条件

1.评估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针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2.评估条件

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有3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公办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院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采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

二、评估组织

3.教育部统筹合格评估工作,制定合格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和规划,组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合格评估工作,审议进校考察专家组提交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受理争议、仲裁等事宜。

4.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委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新建本科学校合格评估计划,指导学校开展评建工作,检查学校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5.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合格评估工作,包括组织评估培训、组建评估专家队伍、采集和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组织专家进校评估等,并向专家委员会提交进校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报告。

三、评估程序及任务

合格评估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环节。

6.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本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7.专家进校评估

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赴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现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建议。

8.结论审议与发布

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种。教育部评估中心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正式发布评估结论。

9.结论使用

通过的院校,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2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3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依据有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

四、评估纪律与监督

实施阳光评估,推进评估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参与、加强评估监督、严肃评估纪律,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

10.评估信息公开

合格评估相关的政策文件与实施办法、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活动、评估专家名单、《学校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有关数据、《专家组评估报告》以及评估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

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估的工作机制,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

11.评估监督

合格评估工作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估专家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监督检查参评学校、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检查评估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教育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与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作出处理。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2.教师队伍

3.教学条件与利用

4.专业与课程建设

5.质量管理

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7.教学质量

二级指标

1.1 学校定位

1.2 领导作用

1.3 人才培养模式

2.1 数量与结构

2.2 教育教学水平

2.3培养培训

3.1 教学基本设施

3.2 经费投入

4.1 专业建设

4.2 课程与教学

4.3 实践教学

5.1 教学管理队伍

5.2 质量监控

6.1 学风建设

6.2 指导与服务

7.1 德育

7.2 专业知识和能力

7.3 体育美育

7.4校内外评价

7.5 就业

 

附: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

2.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观测点

        

备注

1.1学校

定位

● 学校定位

与规划[1]

学校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能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

注重办学特色培育。

 

1.2领导

作用

● 领导能力

● 教学中心地位

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认真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较强。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重视建立并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服务人才培养情况好,师生基本满意。

 

1.3人才培养模式

● 人才培养思路

● 产学研合作教育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清晰,效果明显;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因材施教。

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在与企(事)业或行业合作举办专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2.1数量

与结构

● 生师比

● 队伍结构

全校生师比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2]

各专业的教师数量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

合理的控制班级授课规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辅导。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50%

在编的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

教师队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合理,有一定数量的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整体素质能满足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参照教育部教[20042号文件限制招生规定。

 

2.2教育

教学水平

● 师德水平

● 教学水平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从严执教,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总体上能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教学效果较好,学生基本满意。

 

2.3教师

培养培训

●培养培训

有计划开展了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等工作,初见成效;

有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措施;

有加强教师专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的措施,效果较好;

重视青年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有规划、有措施、有实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观测点

        

备注

4.1专业

建设

● 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

● 培养方案

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标准和合理的建设规划,能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调整专业,专业结构总体合理;

注重特色专业的培育。

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课程体系,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

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4.2课程

与教学

● 教学内容与课程资源建设

● 教学方法与学习评价

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标准、有措施、有成效;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学生的需求,开设了足够数量的选修课;

教学内容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能够反映本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教学大纲规范完备,执行严格;

注重教材建设,有科学的教材选用和质量监管制度;

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好,能有效利用网络教学资源。

有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方法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教师能够开展启发式、参与式等教学,课程考核方式科学多样。

 

4.3实践

教学

● 实验教学

●实习实训

● 社会实践

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

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

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开放性实验室;

实验指导人员结构合理,实验教学效果较好。

能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开展实习实训;

时间和经费有保证;

指导到位,考核科学,效果较好。

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出时间和任务要求;

把教师参加和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

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7]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比例适当,指导规范,论文(设计)质量合格。

[7]包括不同科类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医学临床实习、社会调查报告等。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观测点

        

备注

5.1教学

管理队伍[8]

● 结构与素质

结构较为合理,队伍基本稳定,服务意识较强;

注重教学管理队伍培训,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有一定数量的研究实践成果。

[8]教学管理队伍包括学校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院(系、部)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

5.2质量

监控

● 规章制度

● 质量控制

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完备,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执行较严格,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学校建立了自我评估制度,并注意发挥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作用,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控。

 

6.1学风

建设

● 政策与措施

● 学习氛围

●校园文化活动

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政策与措施,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学风建设活动。

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学生学习主动、奋发向上,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考风考纪良好。

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搭建了学生课外科技及文体活动平台,措施具体,学生参与面广泛,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学生评价较好。

 

6.2指导

与服务

● 组织保障

● 学生服务

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保持不低于1:500;按师生比不低于15000的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且不少于2名,并设置了相关机构;

有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形成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机制。

开展了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学生比较满意;

有跟踪调查毕业生发展情况的制度。

 

7.1德育

●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品德

学校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学生比较满意,评价较高。

学生展现出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出服务国家和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学生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观测点

        

备注

7.2专业知识和能力

● 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

专业能力

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学生掌握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具备了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

 

7.3体育

美育

● 体育和美育

《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85%,学生身心健康;

开设了艺术教育课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7.4校内外评价

● 师生评价

● 社会评价

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比较满意,评价较好;

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和学生学习状况比较满意。

学校声誉较好,学生报到率较高;

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认可度较高,评价较好;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较高。

 

7.5就业

● 就业率

● 就业质量

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达到本地区高校平均水平,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较高。

就业面向符合学校培养目标要求,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性较高,就业岗位适应性较强,有良好的发展机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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